今天在Science的電子週報看到一篇很具有啟發性的報導:氣候變遷走上法庭(Climate Change Goes to Court)。
內容是有關美國以麻州為首的12個州政府聯合起來,控告聯邦政府的環保署EPA,要他們制定嚴格的溫室氣體減量排放標準,好減緩氣候暖化對環境造成的衝擊。
起訴書裡提出近年來可信的科學研究與更為頻繁的天災頻率,如乾旱與洪水等,“合理的懷疑溫室氣體對氣候變遷造成一定的影響“,要求政府的環境部門必須負起執法的責任。
原來民主是可以這樣玩的喔?
雖然美國人愛上法庭是有名的,不過我從沒想過利用起訴來迫使政府制定法律這一招,太神奇了。
對照起目前台灣民間想用“革命“的方式來推翻政府領導人,頓時覺得我們的民主素養的確是還差了人家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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