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對台灣的時事實在是感到很火大,有的人稱之為國恥, 國恥什麼?我看國恥是總統被訴貪污一千四百萬,這種數目也敢拿出來說嘴,全台灣的公務員沒有湊發票的人全部都可以站出來,幹,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我在公家機 關看得可多,這些湊發票的人穿起紅衫去反貪腐都還一點不猶豫,幹。
"國務機要費"聽名字就知道是幹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不然有種把這種"耙仔"單位全部撤 掉,要不然調查局的發票也應該請檢察官查一下,阿扁這人沒理想就算了,還蠢,自己蠢就算了,還害台灣跟著一起衰小,我說下台啦~檢察官不要儘查一些小裡小 氣的案子,幾百億的拉法葉案要不要查?被賣掉的吞吃黨產就不用還?還有馬小九看獸醫吃飼料用掉的公帑勒?標準可不可以一致一點?
電視、報紙、網路全部都是統媒,舖天蓋地不留一點餘地,最近連yam都被TVBS攻佔,腦殘記者滿天飛,像這種新聞跟我國小時用反攻大陸當結尾的作文有啥不同?幹,害我最近都不敢看新聞網,怕看了變笨,還有這種新聞,好人就是不長命,被廢物霉體拿來消費,幹,死也不瞑目。
我對台灣實在是很失望,這麼多人腦袋壞掉,願意去做中國同路人,搞清楚,去抱人家大腿,人家就會乖乖把八百多顆飛彈撤掉?最好是這樣,那麼想當中國人,就去領中國護照,不然搞本草綠色的台胞證,去中國住,不要一邊享受台灣健保,一邊扯台灣後腿,就移民啊~光明正大歌誦中國。
對!我就是國族主義怎樣,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不准人民愛自己國家的,幹~說愛台灣就不行,就法西斯,幹,本土化就不能跟世界接軌,幹。
Rebecca, 我太崇拜妳了.
Posted by: Regent | 十一月 07, 2006 at 11:17 上午
Rebecca姐姐…我坐在電腦前,都感受到妳的殺氣了…
身體保重,免得怒血攻心
Posted by: Stacy | 十一月 07, 2006 at 04:02 下午
幹的好幹的真正有到骨子裡幹的真是幹到精神魂魄通體舒暢!哇也母親叫孡灣~!
Posted by: 快樂浸酒的腦麻豬 | 十一月 07, 2006 at 05:57 下午
幹。說的好。台灣這塊土地上,為什麼都沒有人像你說這話~
Posted by: 鳥兒 | 十一月 07, 2006 at 07:59 下午
全力支持你啦!
剛出機場就被警告不能穿紅衣,為了不被誤打,
紅色被他們搞壞,很不爽!一堆紅色衣服真想燒掉...
施明德的心已經污穢了,他在搞個人英雄,搞壞台灣,
台灣變成菲律賓,全部沒有未來!
讓我想起那些為了自己利益,土地超限利用種檳榔,
颱風來了,發生土石流,到頭來怪政府,要求國賠,
真是做賊的喊捉賊。
Posted by: beerjeng | 十一月 07, 2006 at 09:35 下午
嗯 身為在職之公務人員
我想說
R小姐 你的書法寫的真好 很有精神!
Posted by: liebling | 十一月 08, 2006 at 12:11 上午
台灣真正的國恥
是一堆未審先判有罪推論具有帝制思想陰魂不散的中國鬼魂附身在台灣遊蕩生事
台灣還要法院幹什麼
還要檢察官幹什麼
只要立委爆料
媒體報導
人民暴動
被鬥的人就一定有罪啦
就一定要下台啦
連檢察官也會識時務地體察民意寫出鳥起訴書
順便符合潮流的聲稱一下自己乃深綠人士
台灣的公平就是我貪污無能依舊溫良恭儉讓謝謝指教
你敢有什麼交代不清就是貪腐無恥應該下台不然會死得很難看
長輩給的照顧蔣家的養小九狗的匯進戶頭的通通沒問題
你台灣人敢當總統就連國務機要費都得出示發票以表清白
最最最最最最最可悲的
是台灣充斥著一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患者
認同自己的加害者
並且隨之作賤與己同根生的被害者
施明德之於國民黨
國民黨之於共產黨
台灣人之於蔣氏政權
台北人之於馬式管理
全都是一群神經病
Posted by: FAN | 十一月 08, 2006 at 01:54 上午
兩天前看到這篇就很想寫回應,後來變成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一篇長長的東西,從另外的角度來看。
一方面覺得妳罵得痛快,一方面覺得不值得為這樣的事生氣。
統媒教育出兩種人:一種人跟著他們的暗示走,一種人覺得他們講的全是狗屎。我覺得應該有第三條路:弄清事實,看透統媒技倆,不受操弄。我所謂「受操弄」,前面兩種正好相反的反應都是。
妳的感受,我在親綠媒體上讀到、聽到很多類似的聲音。我覺得罵是可以,抒發一下不滿是應該,可是這種聲音無法改變現況。對那些欺人太甚的作為和言論,真要反擊,還是只能靠說理、靠影響力的擴大、靠選票。
某種程度,我對民進黨的未來還是很有信心,因為藍紅軍亂鬧和統媒用力太過,激起極大的反效果啊。
Posted by: judie35 | 十一月 08, 2006 at 02:28 下午
其實我寫這篇根本就是想救贖自己。
雖然早已過了會幻想人性美好的年紀,但是近來看到台灣的現象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可是因為是自己的國家,又覺得笑不出來很悲哀。
錯的事說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的。
所以我要大聲對自己喊話,幫自己灌頂一下。
Judie是文明人,思慮比較周到,我覺得這些制度的爭議、霉體的墮落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最嚴重的問題是台灣內部的矛盾,我不想說,但的確就是族群問題,不管是多麼貧窮兩光的國家,國民希望自己的國家好應該是普世原則,可是在台灣,這個原則竟然無法適用,我實在是搞不太懂,這些想要玉石俱焚的人到底在想什麼,台灣就算亡了,祖國中國也可以來拯救我們脫離阿扁的魔掌嗎?這麼熱愛中國,為什麼又不移民算了呢?
這真是一種很異常的現象,所以不禁就讓人想到某些陰謀論,畢竟現代的戰爭形態,已經不同於以往了,文字可以殺人,擴大敵人內部的矛盾比正面攻擊更有效果,午夜夢迴,這個荒謬的想法卻擠進我的腦袋,而且越來越真實了起來。
該是好好攤牌說清楚的時候了。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8, 2006 at 04:03 下午
老姐~~你太猛了~~
沒想到一兩天沒上~~
竟然看到這麼大快人心的文章~~
最近連電視都懶的開了~~
看到一堆好笑的評論~~
連生氣的力氣都沒有~~
加油吧~~~台灣~~~我的國家~~
Posted by: ianhsu | 十一月 08, 2006 at 07:48 下午
>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不准人民愛自己國家的
愛自己的土地、同胞不一定要解釋成「愛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國家更不一定非要用國族主義的方式,尤其不應該藉著國族主義的僵化和操弄來任意區分敵我、撕裂社會。
當然,並不是說只有泛綠操弄國族主義,泛藍也一樣在操弄。
不過,我們總是應該從自己反省起。
Posted by: anarch | 十一月 08, 2006 at 09:29 下午
如果因為七張發票導致總統下台
那才真的是令台灣貽笑國際
那些整天喊打的道貌岸然之士
根本沒注意到自己在做什麼
Posted by: Been | 十一月 08, 2006 at 11:15 下午
anarch可以兼愛世人,我倒是覺得愛可有分等級,連愛自己國家都說不出來,遑論去愛其它世人,國族即是以國家做為疆界,就算不合你的意,還是地球上現有的遊戲規則,地球上少了一個台灣,我看除了島上兩千萬人在意以外,其他人就算掉幾滴眼淚也沒屁用,大家除了幫伊拉克人算算每天多少人死於非命,說好可憐以外,還不是照樣看電影逛夜市,唱高調可不能當飯吃。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8, 2006 at 11:52 下午
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已經說了
『愛自己的土地、同胞不一定要解釋成「愛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國家更不一定非要用國族主義的方式』
我並沒有唱高調要否認國家疆界或什麼兼愛世人。
只是愛自己的國家卻常常不知不覺變成愛某種空洞國族口號下的朝野國家機器或「××政權」,甚至因為一個起訴案牽涉被「本土」口號護身的元首是否下台就要怒火高燒,或許有值得再思之處。
當然,你可以當成蛋頭之見,不一定要理會。
Posted by: anarch | 十一月 09, 2006 at 01:23 上午
anarch真的覺得我們這些人的憤怒是來自於要「本土」元首下台的聲音嗎?那我還真是非常失望,看來blog要幫助人們互相理解也只不過是癡人說夢。
另人憤怒的是這些粗糙的手法、要對手下台而不惜一切傷害台灣的舉動,每個人心中自有一把尺,掌握發言權說話比較大聲不一定就能讓人服氣,"愛台灣"變成空洞而沉重的口號?是誰不知不覺被媒體給制約了?我下次會記得問問看荷蘭人,如果說出以身為荷蘭人為榮、愛荷蘭的話,是不是有刻意造成種族衝突、分化族群的嫌疑?
如果真愛這塊土地的人,不是應該以她的前途為優先考量嗎?我實在是看不出當今這些以對人的恨為出發點的鬥爭,所表現出來對土地的愛在哪裡?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9, 2006 at 03:13 上午
對於這次起訴事件, 我有一些問題
第一, 審計部在李總統時代(蔣總統們時代就更不用說了)從未要求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的支出, 他們決定從陳總統時代開始的決定是有什麼劃時代的意義嗎? 到目前為止, 除了推給主計處之外, 還沒聽到審計部有什麼實質的說明.
第二, 國務機要費這種性質的支出要有發票核銷是否合理? 台灣的外交工作是否應該完全透明化? 全世界有哪幾個國家的外交工作是完全透明化的? 或者台灣根本沒有外交的必要?
第三, 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裡明顯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這一千四百萬是流到吳淑珍或陳水扁的口袋裡, 起訴貪污罪卻沒有證明錢在他們手裡, 這樣子的貪污起訴是否流於粗糙?
第四, 起訴就等於有罪嗎? 還是台灣自認超英趕美, 以為他們的無罪推論精神已經落伍了, 我們採用的是最最新潮的有罪推論, 絕對遵循最高道德標準精神.
第五, 如果我們仍然信奉無罪推論的精神, 那麼媒體一堆將起訴當成犯罪事實的報導, 是否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甚至制裁? 作為一般閱聽大眾, 對於媒體的不實報導, 我們的憤怒是無法理解的嗎? 還是說見怪不怪才是好國民的反應?
第六, 一國元首是否下台, 應該根據憲法的規定, 還是媒體口中的人民觀感? 許多人說我們應該舉辦公投決定陳總統是否下台, 那麼請問公投舉辦與否是應該根據法律規定, 還是"許多人說"就可以了? 再來, 許多人是多少人? 是什麼人? 這些法律有規定嗎? (這點我可以回答, 有的, 我們的法律有規定) 如果有, 那麼盤據台北街頭抗議整個月的民眾訴求的是什麼? 是因為萬惡阿扁的罪惡已經遠勝過台灣法律約制的範圍了, 所以我們必須踰越法治的手段來尋求公義? 如果是, 請問是哪些罪惡這麼厲害? 還有阿扁是不是台灣政壇上唯一達到這種極惡世界的政治人物? 如果不是的話, 那麼其他極惡世界的成員是不是我們也要一起制裁才合乎公平公義原則? 畢竟有一個世界上最乾淨的政壇是我們每個台灣人共同的夢想. (Definition: 台灣人, 指的是在台灣出生成長, 或經由移民通婚, 已經在台灣土地上生活數十年, 領有台灣護照的人民)
第七, 看完以上六個問題, 能否推論出本人是不問是非誓死擁護"本土"口號護身的萬惡總統之保皇黨的一員? 如果是, 請問是從哪一個問題看出來的? 如果不是, 那麼 anarch 願不願意相信我們的憤怒有超過被族群議題操弄的正當性在裡面? 你的想法當然不是蛋頭之見, 但是有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在裡面? 其次, 台灣民選總統當然是本土總統, 今天馬英九如果被台灣人民選為總統, 他也是本土總統, 非本土元首指的豈不是外來的政權? 除非陳水扁是中國指派的, 不然他當然是本土總統.
PS: Rebecca, 抱歉拿你的山水版面來發洩政治議題, 保證最後一篇
Posted by: FAN | 十一月 09, 2006 at 05:35 上午
Fan,歡迎,你寫的比我好多了。
(學數學的人果然思慮很有條理啊,甘拜下風。)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9, 2006 at 07:00 上午
唉...新聞真的是不要看太多比較好...前幾天我去爬嘉明湖,三天沒看到新聞,真不錯...
大龍國小的事情, 我想我還會再加油一下,雖然,我已經很絕望了...但還是只要有一點希望,我就不想讓粗暴的雄性沙豬主義得逞.
Posted by: 菲媽 | 十一月 09, 2006 at 08:23 上午
FAN
我不想再多說什麼了。
倒是你所謂無罪推論我沒有意見,問題是一國元首公開的言論不斷反反覆覆,甚至明顯說謊與煽動,這當然很難讓許多人相信他無罪。何況,一國元首去留除了法律責任,就沒有政治責任?
就算這些都不論,卻不知你們是否支持民進黨開除陳先生黨籍?
畢竟從政黨員一經起訴就開除黨籍是黨紀規定,陳先生不處分,那以前被開除的從政黨員算什麼?
週三中執會已表明民進黨的沈淪到底。要說憤怒、痛心、忍無可忍,誰沒有呢?
我想,這也是我最後一篇留言。
Posted by: anarch | 十一月 09, 2006 at 07:28 下午
恩,大家都不說了,那就由板主做個總結吧(好不要臉哪~)
其實大家再這裡隔空交火也沒啥用處,台灣的問題很簡單,就是統獨嘛~說什麼道德標準高標低標的都是屁話一堆。
陳水扁雖然不是個好人(我想好人從政者幾稀),現今應該也排不到倒數第一,民進黨沒開除他的黨籍,就是利益考量(當然也不知道他們的決定是否正確,反正跟我無關,我又不是民進黨員,我不會為民進黨的存亡痛心,還是選綠黨吧,各位!),跟什麼原則理想無關,陳水扁就是蠢而已,手段不夠高,在四面皆敵的政壇還粗心大意,加上統霉助效,兵敗如山倒,我是覺得他應該下台,政治可很少給人第二次機會,陳水扁的犧牲唯一的益處就是讓其它民進黨政治人物看清楚,即使拿到政權,官僚系統沒有搞定也是枉然,誰叫他們不肯做基礎改造的工作。
反正呂秀蓮更獨,哈哈。
不過現在泛藍又有動作了,說要開會協商限制代總統的職權,各位啊~到底是誰在玩台灣的制度啊?
回到上面的論述,問題就是統派的人不甘心讓獨派執政嘛~所以就搞一些卑鄙小手段,這就是讓獨派人士憤怒的原因,我說統獨公投不給辦,說中國會打,那就算了,最低限度台灣的住民應該以台灣的利益為優先考量,這不算過份吧,目前許多在台中國人的行為卻不是如此,就算對對岸抱持著濃厚的情感,也不能把台灣的利益雙手奉上,畢竟人家的飛彈還是對著你啊!!這塊土地上的政治、環境、經濟等問題,都是可以先拋開統獨爭議來改善來討論的,陳水扁既然當上總統,就用政策執行來監督他,而不是搞這些小手段,這叫人怎能服氣呢?
這也是我指的國族主義,我不能容忍那些短視近利將台灣農業技術帶到中國的農業技術人員、或是跟自己哪門子中國親戚透露國防機密的軍人,在中國的打壓下,台灣連東協都加入不了,在根本沒有國家意識的情形下,我們現在擔心的應該不是過度的國族主義而壓迫個人自由的問題吧!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9, 2006 at 08:43 下午
說不寫了還來寫, 反正我不是政治人物, 反反覆覆不犯法, 嘻!
Rebecca: 其實我所說的全是拾人牙慧的東西, 只是用我詞不達意文不通順的筆再寫一次而已, 我個人比較欣賞你氣勢磅礡的書法, 以及一氣呵成擲地有聲的幹醮文, 怎一個讚字了得! 綜觀台灣自二戰至今的歷史, 似乎學法律的才是最主要最直接參與推動改革影響台灣民主政治演進的主流,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不用說了(陳呂蘇謝林全都是律師, 馬則是法學"教育"博士), 像發生了 "陳瑞仁事件" 這種事, 也是學法的比較能夠了解並與之抗衡, 我們只能等那些學法的為我們咀嚼分解難以下嚥的法律文字之後, 才有消化吸收的可能. 玩數字的人想要報效國家, 還真的有點不知從何開始的尷尬.
我非常同意你所說的, 台灣今天面臨的困難, 基本上可以追溯到一個很根本的問題, 那就是並非所有人都認同台灣是一個國家. 如果所有人都不認同台灣是一個國家, 那倒也阿沙力, 咱們回歸祖國就是了, 不管祖國是誰. 但是今日的台灣, 對國家認同其實是一半一半, 其中一半多一點點, 所以民進黨得以進駐中央, 以民主法治的手段來領導台灣. 但是對另一半而言, 台灣是不是民主法治, 只要二二八白色恐怖不重演, 他們其實不那麼在乎, 反而比較關心我們是不是會惹惱以八百顆子彈向著我們, 我們最終要回歸其懷抱的中國. 一邊想要在民主上紮根, 另一邊希望承歡中國的膝下以求安定, 這種本質上的分歧, 讓我們兩邊像是在兩個完全不同的座標上互相叫罵, 始終交集不了. 不過我還是對台灣未來樂觀, 因為民主法治是世界潮流, 尤其在這種資訊交通都發達的時代裡, 想要自外於世界村的走向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民進黨內部的腐敗當然需要清理, 但至少它走在對的方向上, 相對的國民黨卻一直想走回頭路, 老是對過去的榮華富貴頻頻回首, 對抗潮流的結果, 除非國民黨有著鮭魚的天性, 不然一定會困難重重的. 共產黨都得慢慢改變了, 你國民黨哪有不改的本錢?
anarch: 我也對陳總統的一些言論很有意見, 不過這就是民主法治的可貴之處, 一切都得照規矩來, 沒有人可以基於個人觀點在國務上呼風喚雨, 人民也有以選票表達意見的權利. 這樣子講好像沒有說服力, 那我這樣子說好了, 我是世界宇宙無敵討厭馬英九, 但是我堅決反對以非法律手段打擊他, 要對付他, 就針對他所做的事情, 從法律層面來檢討, 如果綠營發動那種要他下台的遊行, 我是絕對不會參加的. 至於民進黨, 內部需要改革那是不用說了, 不過那個跟國務機要費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Posted by: FAN | 十一月 10, 2006 at 03:51 上午
nice talk!!
Posted by: fly | 十一月 10, 2006 at 12:52 下午
fan數學是科學的媽媽之一啊!^^
我這幾天感冒頭痛欲裂,先來去休息了,有機會台灣一聚吧!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11, 2006 at 12:48 上午
真是篇好文!
Posted by: smilejojo | 十一月 12, 2006 at 12:47 上午
好文,力推,台灣就是欠缺這種直接、誠懇的聲音。
Posted by: 紅有機 | 十一月 13, 2006 at 08:46 下午
"全台灣的公務員沒有湊發票的人全部都可以站出來,幹,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我在公家機關看得可多,這些湊發票的人穿起紅衫去反貪腐都還一點不猶豫,幹。"
完全認同這段話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 十一月 14, 2006 at 01:00 上午
你好...我真的不是來叫囂的...
我只是很不了解.
討厭現在的執政黨,討厭現在的陳總統,到底又為什麼是中國同路人了?
我不想被共產黨統治,我不想被飛彈指著
但是我也看不到執政黨有什麼辦法脫離困境...
這些問題並不是全部都在在野黨的頭上...
馬英九如果被起訴我也覺得沒什麼阿....
我也討厭看到邱毅阿....
到底統媒是如何洗腦身為"另一邊"的我....??
"另一邊希望承歡中國的膝下以求安定, 這種本質上的分歧, 讓我們兩邊像是在兩個完全不同的座標上互相叫罵"
這實在太沉重...
我真的不是來叫罵的...> <
Posted by: cakas | 十一月 15, 2006 at 04:53 下午
cakas,
我沒有對“你“叫囂,基本上blog的盲點是人們常會斷章取義,這篇文章的留言,以及這篇文章的下一篇還有致anarch那封信,我已經把我的觀點闡釋的很清楚了。
討厭阿扁跟民進黨當然不等於中國同路人。
我討厭阿扁很久了。
還有統霉已經爛到台灣人對媒體的信任度只有1%,我想你應該不是那百分之一吧!
再提出一個問題“承歡中國膝下“台灣真的就能長治久安嗎?你真的覺得台灣獨立是中國唯一的動武條件嗎?更何況,現代的戰爭已經不是赤裸裸的武器對戰了,台灣是一個孤立的海島,最大的資源就是有創意有活力肯努力的台灣人,所以要搞垮台灣其實也不一定得動武,你可以思考看看。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15, 2006 at 05:06 下午
你好
我大概可以了解你所說的
"搞垮台灣其實也不一定得動武"的意思...
如果我以下說的話過於武斷,
或是誤會了你的意思,
還希望你多多指教.
有天我在台北街頭聽到一個新移民(可能是大陸新娘)說:
"台灣哪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一個省!"
我有種衝動想拿我新領的身份證
"你看,上面印的就是台灣!"
中華民國的身份證上面印台灣地圖
(而不是像巡邏箱上面印著中國大陸)
我並不覺得有什麼衝突,甚至覺得很自然...
拿著青天白日替王建民加油,會不自然嗎??
"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中提到,
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對於決議文的內容,我是百分之百的贊成!
如果民進黨的政治人物都是本著這種精神發言,
那我一定不會這麼討厭民進黨.
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願意支持泛藍?
這並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是"被洗腦""被同化"可以解釋的...
(從前李登輝總統對著爭取二二八成為紀念日的民進黨人說:你們這些人懂什麼二二八.
這該做何解釋呢?"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問題在於民進黨怎麼沒辦法得到更多更多人的支持....
是的,
現在的在野黨是外來殖民政權的遺緒.
而且多行不義,非理性的對抗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這些我都知道,
可是我真的沒辦法投票給一個亂說話和愛操縱情緒的言詞的總統.
我從來沒被國民黨的說詞感動說服,而且我上次立委還投給台聯.
可是我還是不喜歡民進黨.
可是,把許多反對政府的政黨或是媒體說成統派,
這是不是有違"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的精神呢??
如果今天有那個政黨可以讓台灣加入聯合國,或是參與更多國際組織(不論是以哪一個名義)
我一定支持阿!!我想我認識的人也都會支持的!!
只是現在的執政當局真的讓我們看不到希望阿.....
之前施明德發起倒扁運動的時候,
太多的人身攻擊,或是抹紅的行動,實在讓我受不了.
不論怎麼說,它都是一個公民運動.
其中真有很多人並非泛藍選民...
一個過氣的政治人物哪來的號召力?(大悶鍋還嘲弄說他應該去選里長)
始作俑者還是在於陳總統阿!
這個集會是有許多非法可議之處,
但是現在的集會遊行法和公投法有太多太多的限制,
(這些法律的制定泛藍政客難辭其咎)
難道硬是要遵守不義之法...
這就是民主嗎???
(從前民進黨拿著汽油彈和警察對幹,或是勞工抗議手上拿著棍棒,難道這不是一種民意的表現嗎?)
在我的認知裡
公民自由表達意見的集會遊行權應該是在這些不義之法之上的.....
不能因為違法就污衊這個運動的動機...
真的有許多人是陳總統才會參加這些活動的...
並不是一定會支持泛藍的種種行為...
我熱愛原住民的語言,很想住在日本京都,愛聽英國的搖滾樂,喜歡中國大陸的麵食
我支持台灣爭取主權爭取在國際發聲但是不反對三通而且覺得台灣媒體的新聞都在放屁....
我的國家認同.....有問題嗎??
到你的部落格撒野,希望你海涵不吝賜教...我真的很希望能有對話...
謝謝你! ^ ^
Posted by: cakas | 十一月 16, 2006 at 02:19 上午
Cakas,
我說的統派不是你這樣的人,而是你聽到那個說“台灣是個省“的那種人。
中華民國在台灣我也不覺有什麼問題,除了ROC護照在國外常被搞混,進而被歧視的時候的確是蠻不爽的。
以台灣的實力,台灣國民在國外應該是不用被如此對待的,可是因為自己矮化自己的結果,實在是咎由自取。
青天白日旗在我的心目中是中華國民黨旗,雖然有人說什麼光芒不一樣長之類的。
李登輝雖然在執政末期做了許多使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好事,但是他為了使政權穩固,將金權引入政治體系,對台灣產生深遠的影響,這是要加以批評的部份,至於政治人物說過的話,為了在台灣居住還保持精神正常,還是不要太認真才好。
統霉不是我先說的,而統霉多行不義必自斃,自己弄到閱聽人都不信任它們也是咎由自取,媒體改造不知何年何月才有成效,不過至少有些人已經開始做了。
不義之法實在很難界定,我當然不反對人民上街發出聲音,我自己就常幹這樣的事,民進黨執政以後也做過,但是紅衫軍的行徑已經讓人感到有奇怪的勢力介入了,也難怪這麼多人會感到擔憂了。
台灣的多元族群跟文化是一種珍貴的資產,極度歧異的國家認同也是世界上蠻罕見的現象,但是執政黨本土化的政策我並不覺有錯,像台灣人這麼不了解台灣是極度荒謬的事情,而那些那些以身為台灣人為恥的人,既然在這塊土地上活的這麼痛苦,倒不如尋找其它出路,這也是很自然的事啊。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16, 2006 at 04:05 上午
To cakas
"承歡中國的膝下" 是我說的, 所以我想我應該來回應一下你的留言. 請你別擔心, 我認為你所提出的疑問都是 legitimate, 網路上的對話, 因為沒有辦法即時對答, 在很多論點上面只能輕輕帶過, 所以難免會有解讀上的差異, 也請容我在此提出更細微(希望不是更confusing)的解釋. (我講話帶英文這點也請你諒解, 為了節省去我大腦深處挖出已經稀薄的中文詞彙的時間, 有時想到什麼英文字我就用了)
首先, 將台灣人民分成兩邊只是很粗略的形容, 我非常明白兩千三百萬人就有兩千三百萬個想法這件事, 只是在寫東西時, 沒有辦法講得那麼詳細, 這點還請你諒解. 你就想像台灣現在有兩個山頭吧! 綠山與藍山是死對頭, 但是當然還有很多人住在兩個山頭中間的山谷或山坡上, 我無意將所有的人畫分得那麼乾淨, 非彼即此, 更不希望將所有不算朋友的人都當成敵人, 不過兩個山頭之爭是真真確確的存在著的, 即使我說話不夠小心詳盡, 也不能抹煞兩山對立及信念相左的事實. 用個醫學上的例子, 什麼叫做高血壓, 以及什麼叫做正常的血壓? 如果用舒張壓90來劃分, 難道真的一個舒張壓91的人就跟另一個舒張壓89的人有著病人與正常人之分嗎? 相信大家都不會真的認為這兩人有很大的差別, 我咳個嗽增加的血壓恐怕都不只兩刻度. 不過我們還是普遍接受這個 ”舒張壓90以上為輕微高血壓” 的說法, 也似乎可以理解這樣二分的用意, 至少它讓我們知道舒張壓150為什麼不妙. 兩個不同期望値的常態分佈也可能有相交的部分, 即使它們的不同非常地明顯. 希望我這個冗長的解釋能夠讓你明白我沒有將所有反陳總統或民進黨的人歸類為中國同路人的意思, 只是說在反陳反民進黨的那些人之中, (至少我認為) 有過半的人是認同中國甚於台灣的.
至於為什麼我認定那些人之中很多認同中國甚於台灣, 這個答案其實也可以回答你提出的幾個問題. 在這之前我想先請問你, 你認為什麼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最重要的元素? 是一個大有為的政府, 是一位英明的領袖, 是一群愛國守法的國民, 還是一套健全的憲法組織架構? 如果可以全選的話, 我們一定希望以上皆是, 不過我們也看到, 即使美國在一位公認不甚英明的總統以及捅出許多漏子的政府六年帶領下, 他們政局依舊安定, 人民依舊愛國守法, 而且就在最近用選票對執政黨表示他們的不滿, 收回執政黨在兩院的優勢. 我打從心底佩服美國人成熟的民主法治精神. 我認識一堆美國人平時講話都溫良恭儉讓, 但一提到小布希就會不自覺地幹醮起來, 2004 年布希連任後, 無論之前他們是多麼地憂心在幹醮, 結果一出來, 他們卻也都平靜地接受, 憂心的還是在憂心, 但是沒有人會用沒有證據的指控惡意批評政府, 也沒有人集結在什麼地方要布希自動(含冤?)下台, 因為他們知道, 布希總有一天會下台, 他們也會有機會用選票讓布希及執政黨好看, 除非布希犯了憲法規定的彈劾事項, 不然他們絶不會讓自己的觀感凌駕於法律的制約之上. 這樣子的國家, 他們民主體質好, 所以經得起任何政黨的輪替, 經得起領導人的失敗, 國家公司可以長久經營, 即使偶有虧損, 也不會輕易倒閉.
反過來看台灣, 許多人因為對陳總統的不滿就不管台灣還有個叫憲法的東西, 自認理直氣壯也就無視集會遊行法的規定, 這種以為公道站在己方就可以凌駕法律規定的做法與想法¸ 其實正反應了台灣人民民主精神未臻成熟, 對於法規習慣性不尊重的一面. 對於民進黨或所謂的黨外人士 (這種名詞真是對民主的一大諷刺, 不過當時台灣真的就只有一個黨, 那些國民黨的衛星小黨不算) 當初的抗爭, 你可能有點誤會, 當時抗爭的訴求, 不是要國民黨逾越法律做事, 而是要國民黨將憲法已經賦予人民的權利還給我們, 將今日不管藍營綠營上街遊行的權利還給我們, 將組黨辦報罵總統的權利還給我們, 更將人民直接投票選總統的權利還給我們 (而不是什麼史上最好笑的委任直選), 這跟今日高揮道德大旗無視法律的做法完全不同. 台灣已經漸漸走向法治國家, 如果我們對現行法規憲法有什麼不滿, 應該遵循立法修法程序來做, 我們選立法委員各級民意代表不就是為了這些嗎? 我的前前一封留言裡有試著將這些不合法治精神的部分分格來看, 如果你能抱著姑且玩玩的心態回答我每一個問號, 也許你就會了解我一直在強調的法治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東西與陳水扁或民進黨沒有絶對關係, 但是與台灣的民主體質卻是密不可分的. 陳水扁總統有沒有貪污, 不是我們說說就算了, 在司法體系尚未偵查前要他所謂含冤下台, 這種想法我只能說很迂腐. 法律之前, 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跟媒體怎麼說無關, 跟所謂的人民觀感亦無關, 我有沒有犯罪, 跟是不是有十萬人上街抗議我怎麼會有關連呢? 如果這十萬人都說陳水扁是女人, 難道他的性別就真的得改變? 所謂的民主, 少數贊成多數不是這樣子玩的 (更何況紅衫軍一直忘了他們其實是少數, 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喔, 假設他們有一百萬人好了, 還有兩千兩百萬人的意願未明呢). 再者, 這些心裡根深蒂固相信陳總統有犯罪的人, 這樣子的信仰是哪裡來的呢? 證據在哪裡? 立委爆料? 媒體報導? 巷議街談? 祖先托夢? 我雖然相信陳總統沒有貪污 (你可以說這是我的執念, 但我自認這叫 reasonable doubt, 證據確鑿之前的無罪認定), 不過如果吳淑珍夫人一審判有罪, 我相信綠營也不會組團去遊行抗議司法不公的, 而陳總統自宮的一審有罪就下台的聲明 (明明憲法就不是這樣子規定他硬要這樣子講) ¸ 我倒也會希望他說到做到. 只是依目前的證據來看, 無論是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 或者是媒體的報導, 都有證據薄弱卻大聲定罪的傾向, 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總統及夫人的人權, 是對民主法治精神的一大傷害.
最後終於要做連結了. 為什麼會用中國同路人來形容一些人? 很簡單, 當我看到一堆藐視法令踐踏法治的人事物 (請注意, 我說的不是 “反對陳水扁” 或 “反對民進黨”, 而是純粹從法治角度出發), 特別是這些舉動全都是在毀壞台灣剛剛長成, 還非常微弱的民主體質時, 我能想到的動機還真的只有兩種: 一種是他們不知道他們這樣子正在侵蝕台灣, 另一種就是台灣的前途不在他們考量之中. 我相信前者不少, 不過很難相信後者不多, 這些檯面上的人, 多的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 學法的學政治的一拖拉庫, 如果他們還不知道他們的作為違反法治精神, 那他們的學位應該通通繳庫¸ 並且基於高道德標準辭職下台以謝國人. 台灣與中國之間的緊張關係相信沒有人不知道, 台灣越糟, 中國越爽, 所以把消費台灣國力跟向中國靠攏作連結, 應該不難了解. 有人說愛台灣三個字已經被綁架了, 但我並不同意, 文字的詮釋權, 在民主國家沒有什麼綁架不綁架的, 也許有一些既定的認知, 但那也只是表示我得多花一點力氣解釋我的愛台灣跟聽到的人的認知哪裡不同而已, 並不是說我就從此百口莫辯, 失去為自己的愛台灣定義的權利. 一個身體健康的人, 吃到不潔食物拉拉肚子就沒事了; 一個精神正常的人, 不用去徵詢別人意見就知道自己姓什麼. 所以維護台灣的法治體制, 健全她的民主體質, 這個方向就是我認知中的愛台灣, 讓我們的人民可以不用太擔心選到爛總統 (反正四年之後就 “拉” 掉了), 也無需看中國的臉色反覆改變自己的名字. 但是這樣子的認知, 是無法與一心希望向中國靠攏以求和平 (你乖當然就和平, 敢有意見那就難講了) 的人溝通的, 所以我說他們 “承歡中國膝下”, 雖然流於刻薄, 卻也忠實地表達了我的想法.
台灣的法治精神, 一個重點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所以任何人被定罪前都是無罪的, 陳總統也是; 任何一任總統是否被罷免都要依照憲法規定, 陳總統也是; 有問題的法規需要修改, 而修改之前如果蔣總統們沒事, 李總統沒事, 那陳總統也不應該有事; 如果罪不及妻弩適用於地方首長, 也應該適用於陳總統身上. 法治精神就是不管我有多討厭陳水扁總統, 如果沒有證明他犯法, 我就不能自力救濟來整他,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至於何為惡法, 也不能任由你我自由心證, 還是要從體制內改革, 不然你說它惡我說它善, 難不成大家還得動刀動槍血拼一場來決定? 像馬市長之前的 "彈性" 執法, 放任紅衫軍集結長達一個月之久, 就是將自身喜好置於法理之上的最壞示範, 法令未改之前, 你怎麼能就便宜行事? 一個法學教育博士, 若說他不知道這樣子違背法治精神, 那真是污辱了給他文憑的哈佛大學. 所以, 我還能怎麼猜測馬市長的動機呢?
Posted by: FAN | 十一月 16, 2006 at 08:36 上午
Fan,妳真是說得太好了!現在這整件事,不管陳水扁有沒有貪污,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如果罪證確鑿,我也只有認了和接受這件事。如果是無辜的,請這些不願承認台灣人可以當總統的人閉嘴。但是,這整個媒體和政客加上親中人士搞出來的紛亂,我最受不了的,就是double standard。想當初民進黨、陳定南都還是“黨外“的時候,媒體和政府是怎麼說他們的。現在,在他們口中陳定南是聖人,適用來打擊陳水扁的工具;他們上街頭抗爭,又是多麼多麼的正當。這種選擇性的雙重標準,最讓人難以忍受。
至於民進黨和陳水扁,我只希望他們有錯認錯。不要老是牽拖家人親情或是身體的問題,也不要五十步笑百步,說以前國民黨政府可以,為何我們就不行這套的。我們選你們統治台灣,就是唾棄國民黨那一套,不是要你有樣學樣的!選前說要向上提升,反黑金,現在陷入被人懷疑貪腐的局面,還說以前可以為何現在不行這類藉口,這不也是double standard!
不管如何,我只覺得統派媒體神聖化紅衫軍,說他們是布爾喬亞的一群,而反制他們的人,是走路工,是沒知識的南部人,我就有被傷害的感覺。覺得台灣人在他們眼中,從來就沒有有水準過,永遠被他們看不起。難怪深綠要硬挺陳水扁,覺得媒體和紅衫軍在欺負陳水扁,就是欺負自己,就是因為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傷害啊!
Posted by: Euphtw | 十一月 16, 2006 at 10:17 上午
To FAN
你好
關於你所說的
"純粹從法治角度出發"的觀點,我都能接受.
兩個山頭之爭是真真確確的存在著的,
可是這兩個分佈的期望值真的有距離這麼遠嗎?
這兩條曲線交集的面積應該是更大的...
對rebecca我寫了這麼多,
卻忘了說,(至少在我的認知裡)國家認同的分歧其實沒有這麼大,如果大家都能夠接受"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的精神的話...
說愛台灣並沒有什麼問題,你所說的愛台灣我也覺得很對.
可是當"愛台灣"被政客用來攻擊他人"不愛台灣"的時候,
政治語言的問題就出現了...
我不知道每年都有罷工或著集會衝突的國家
是不是也在踐踏法治?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4860000/newsid_4863200/4863252.stm
"陳真:選舉不是唯一的路"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archives/002205.html
我很希望能聽聽你的見解.
To Rebecca
我很慶幸自己生長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我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
我也覺得本土化並沒有什麼錯,台灣的國民應該多認識自己的國家.
可是當本土化被說成一定要說"河洛語"
或是利用原住民的文化當作台灣旅遊導覽的符號可是我在日常生活中完全感覺不到執政當局對於少數文化的重視時,
我真不能苟同這樣的"本土".
極度歧異的國家認同並不是非常罕見的現象,
烏克蘭,馬其頓,西班牙的Basque Catalan,北義大利,法國的柯西嘉
都有國家認同分歧的例子.
我上一篇寫了這麼多,卻忘了寫一句話.
(至少在我的認知裡)台灣的國家認同有分歧可是並沒有這麼嚴重.
文化認同上的分歧是不能完全等同於政治上的國家認同的(當然它受到政治的影響)
有人想成為日本人韓國人美國人甚至中國人,並不代表政治上否定對台灣政府的認同阿.
這也不是尋找其它出路,而是我們真正生活在自由國家的表徵阿...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276001#
"我是邦乍人 不願做台灣人"
即使是這樣的聲音,我們也應該接受不是嗎?
很高興能和你討論...
謝謝你們!
Posted by: cakas | 十一月 16, 2006 at 03:54 下午
Cakas,
本土化怎等同於說“河洛語“呢?這跟過去國民黨的普通話推行當然大大不同,過去原住民被強迫安漢人的名字,搞得一家人各有各的姓,那才叫奇怪,我是客家人,近代客家語的流失,我十分憂心,台灣的南島文化十分具有特色,作為國際觀光的重點有何不妥?原住民母語教學也在做了,這不是好的本土化政策嗎?不是應該更是要加以鼓勵的嗎?
你舉的那些國家,我不覺得有認同問題ㄟ,因為他們認同的是本土文化,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卻不認同台灣這才叫奇怪,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省被賦予極高的自治權、Montenegro最近才從Serbia公投和平獨立出來、北Cyprus的人民想跟Cyprus合併,但Cyprus的人民不肯,英國最近開始檢討北愛的問題,歐盟雖然成立,他們的理想卻不是建立一個大一統的帝國啊。
更麻煩的是,台灣不但有認同問題,只有百里之遙的鄰國還是敵國,敵國不會因為跟你買水果就變成朋友,事實是敵國的海南島正準備取代台灣的水果生產,台灣的阿里山高山茶已經被敵國註冊,高雄港運吞吐量已經被敵國的上海港吞吃,這些點點滴滴的侵略,你台灣人還不想殺出一條生路,儘在那裡搞小裡小氣的發票調查,這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事啊。
PS:我今天得把論文趕出來,明天一早就要飛到冰島,Fan你們慢慢聊,我這個板主就暫時消失一陣子了。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16, 2006 at 04:43 下午
Rebecca 好久沒來逛逛, 想不到妳發表了這麼一篇鏗鏘有力的文章
我也很討厭那些自已為是, 而胡亂操弄人民思考邏輯的"霉體"們
它們(不值得用"他")連採訪王建民也如此八卦的口氣, 真是太污辱我們的智商了
因此現在都不看那些八卦的電視新聞, 所以心情好多了.....
最近改看公視新聞和大愛新聞, 感覺比較正常一點了....
Posted by: Yun | 十一月 16, 2006 at 04:53 下午
To FAN:
看了你和cakas的討論, 覺得你是思慮非常清楚的人. 想請教你Nov 9, 2006 5:35:17 AM文中的第三點:「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裡明顯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這一千四百萬是流到吳淑珍或陳水扁的口袋裡, 起訴貪污罪卻沒有證明錢在他們手裡, 這樣子的貪污起訴是否流於粗糙?」的立論根據是什麼?
起訴書裡有這麼一段話:「訊之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及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與林德訓均稱吳淑珍夫人每個月平均一至二次,會用小信封內裝發票交由林哲民轉交給陳鎮慧請領國務機要費,請得後陳鎮慧再將現金裝在小信封內交由林哲民轉給吳淑珍夫人收受」不是已經說明錢是流到吳淑珍的口袋裡了嗎? 只是陳總統解釋說, 錢流進來了, 但是又拿出去做機密外交. 那麼現在舉證的責任在誰? 是陳總統要證明機密外交的確存在, 還是檢察官要證明機密外交不存在? 如果機密外交的確存在, 基於保密的需要, 我們當然不希望將它攤開來檢驗, 那麼吳淑珍不就要冤枉地擔起貪污罪, 陳總統也要因此下台? 如果為了不冤枉總統與夫人, 而選擇不做任何檢驗就相信機密外交的確存在, 是否會危害一切只講求證據的司法公正性?
Posted by: match | 十一月 17, 2006 at 02:39 上午
To Rebecca
你又要去玩了, 真好真好, 記得多照點相片以饗讀者. 我不知有幾年沒打這麼多中文字了, 沒想到最近竟然在你府上撒起野來, 歹勢歹勢, 希望台灣的政治現象能夠很快地進步, 讓我們早日脫離這種不自覺就會過份關心並且捲進政治漩渦的生活.
To cakas
我試試看能不能長話短說 (我的大罩門):
第一, 台灣的兩大山頭究竟有多近多遙遠, 我想我們每個人都無法拍胸脯保證自己眼之所見便是真相的全貌, 只能說大家盡量啦! 不管是想事情還是說話時, 如果能留一點 “我有可能是錯的” 的空間, 那至少兩個意見不同的人就可以在那空間中做一點交會. 至於你說的 “如果大家都能夠接受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的精神”, 我認為那是一個大 if, 對於台灣現下國家認同的分歧, 我的看法跟 Rebecca 比較接近, 也就是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台灣人還是不夠多 (再次強調, 我對台灣人的定義一向是在台灣出生成長, 或者經由移民通婚, 已經在台灣生活一段時間, 領有台灣護照的人, 無關什麼族群血緣, 也與祖先何時來台無涉, 至於國家認同, 也不在定義範圍內).
第二, 政治語言是一堆搞政治的人 (包含政客, 惡搞的媒體, 以及私心自用的名人, 專家, 學者…..) 也許無心插柳也許居心叵測弄出來的, 他們的目的可能就是要煽動操作群眾運動, 不過他們要亂搞, 難道我們就真的乖乖任他們擺佈嗎? 我的意思是, 如果今天有人告訴我我要遵守事項一二三四….才算愛台灣時, 我的反應不會是跟他們在那邊據理力爭試著奪回詮釋權, 而是 “你算哪根蔥, 我愛不愛台灣還需要你來告訴我嗎?” 再者, 政治的黑暗面舉世皆然, 不單我珍愛的台灣國如此, 美國人也常選出私德有嚴重瑕疵的政治人物, 不需要因為台灣的政壇這麼熱鬧就對台灣的政治喪失信心, 不是很多人愛談什麼國際觀嗎? 很多真正需要將台灣放在國際座標上來看的時候, 媒體或政客的國際觀喇叭反而消音了, 所以 (與我前文呼應) 這些人讓人覺得他們別有用心, 對台灣的批評不是出於善意或建設性, 只是想偏頗地放大部分缺點打擊人民信心而已. 另外, 選舉選到爛人有時那是免不了的, 人心原本難測又善變, 選民的民主素養也需要時間慢慢成熟, 但只要我們制度健全, 這些爛人終有任期的限制,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強調維護台灣法治制度的重要性. 所以無須因為我們有一些壞的政治人物 (哪一黨都一樣) 對台灣失望, 你不會因為感了一個小冒就去自殺, 即使得了癌症也會想要努力治療, 就把這種對自己生命的珍惜, 轉化到孕育我們生命的台灣身上吧! 那些個綁架政治語言的政客, 就用你的選票來好好制裁他們! (不過我還是得提醒一下, 惡有分大小, 如果在一個扒手及一個滅人一家六口的兇手之中你只能抓一個, 我想抓哪一個應該不是太難選擇, 只是我們人性都有自私面, 如果扒手偷的是我的錢包, 可是殺人兇手滅的是我不認識的一家人, 也許我們就會不自禁地對扒手憤怒到放過了那個殺人兇手. 這樣子並不是真的公義. 如果因為對兩者都犯了罪感到無比痛心而決定放棄手中的選擇, 這樣子也不是真的公義.)
第三, 法國的罷工針對的是勞工法, 而不是某特定政治人物, 這與台灣法令好好躺在那邊, 大家卻要跨過它不看硬是要總統下台是不一樣的. 我要強調的是, 在台灣我們也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對於某些法規我們若有不滿, 一樣可以上街訴求發表人民的心聲, 但絶不是一上街就一個月, 強調沒有退場機制, 非要台灣法律在他們面前鞠躬才放手. (集會遊行法第九條: 室外集會, 遊行, 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 載明左列事項…..二 集會, 遊行之目的, 方式及起 “訖”時間……. 如果一開始施明德沒有說何時結束, 台北市警局就不該核准; 一但核准了, 結束時間變成 “沒有退場機制” 那就是違法了, 就該撤銷了.)
第四, 我不太知道民進黨政府是不是真的說本土化就一定要說 “河洛語”, 還是這又是媒體烏賊幹的好事, 不過我也不認為本土化等於說河洛語, 事實上台灣的電視台不是也有客家台, 我想重要的工作已經有人慢慢開始在做了. 真正的本土化是珍惜尊重居住在台灣的一切文化, 而不是把一種 “國語” 換成另一種 “國語” 就算交差了事的了. 尊重語言祇是尊重文化的其中一項而已, 在這方面我同意台灣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我還是那句老話, 台灣還在進步當中, 還有諸多不夠好的地方, 對於不夠好的地方你不用 “茍同”, 可是也別輕易放棄, 放棄督促政治人物的權力, 千萬不要覺得國民黨爛民進黨一樣爛所以台灣沒望了 (每每聽到這種論調我就想抓狂, 這樣子想的人難不成長香港腳時就把腳砍掉, 長針眼時就把眼睛挖掉, 發高燒時乾脆把頭也砍掉 …., 為什麼會把台灣當水果, 想說爛的地方削掉就沒事了? 水果削光了祇是沒得吃而已, 國家削光了你還有完卵嗎? 要把台灣當成自己的身體一般愛惜才對啊! 抱歉, 不是針對你, 我只是忍不住想發發牢騷) 至於那篇部落格文章, 顯然作者對於台灣人的定義與我的不同, 我尊重他的想法. 不過我有點好奇, 如果那位作者去到別的國家, 他又是怎麼跟外國人介紹自己的呢?
第五, 我完全同意一個人可以喜歡欣賞他國文化, 甚至認同他國文化, 若他認同他國文化多於台灣文化因而想變成別國人也是他的自由, 台灣的法律給我們這樣子的自由, 真不愧是一個民主國家. 不過這樣子的自由也不是沒有上限的, 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法律規定限制人民危害國家安全, 特別是跟對己不友善國家的交流¸理應受到約束. 去年連戰到中國後不久, 我跟一個不是很關心政治的朋友提到這件事, 她聽完之後驚呼一聲. 我問她: 你也覺得這樣不對? 她說, 當然, 要是 John Kerry跑到古巴去拜會卡斯楚, 你看美國政府辦不辦他. 我想, 有些時候問題應該是很簡單的, 真正複雜的是人心啊! 至於一個台灣出生成長的人, 到底是怎麼變成中國人的, 我其實不太能了解, 我只是希望這樣子的人在愛他的中國時, 不要來傷害我的台灣.
To match:
要證明吳淑珍夫人有貪污, 除了錢由她收受之外, 也須證明錢在她手裡, 可是從陳總統與夫人的財產裡, 看不到有不明增加的跡象 (這與某位市長對於存款加上支出遠遠多於收入一直難以自圓其說不同), 所以我們只知道這些錢進來了但也從某些管道出去了. 當然啦, 錢是怎麼出去的有太多可能, 也許是國務機要支出, 也許他們暗坎的手法更高明, 錢早已穩穩躺在瑞士銀行裡, 又或許有其他更精采的可能. 我們小老百姓, 平日生活苦悶, 這時就可以苦中做點樂發揮想像力, 狠狠地巷議街談一番, 大書特書稗官野史; 台灣的媒體正是箇中高手. 但是從法的角度看來 (先聲明我不是念法律的, 幾乎不懂, 只是平時愛看美國一個節目 Law & Order 學些濫情的法律概念 ), 因為無罪推論的原因, 如果證據不夠強時, 即使有嫌疑也常會因為 reasonable doubt 而開釋. 至於錢有流進來, 可是陳總統無法證明錢是怎麼流出去的, 這樣子的嫌疑構不構成 reasonable doubt, 還是得看法官判定了. 我們當然希望法官也會考慮到陳總統自動減薪 (八年三千萬), 又將奉天(七億多隨他花喔)當陽資金全部繳庫, 無須發票核銷的三千萬也沒吃掉, 這種情況下卻拿一堆發票烏它個一千四百萬的不合理之處, 不過因為這些不是直接證據, 法官會怎麼看我也不知道. 相信司法的公正其實需要一點 “盲目的信心”, 因為證據從來就不是百分之百的, 如果是那樣乾淨明白, 美國的陪審團也就不需要十二個人了吧! 我不知道綠營裡面是不是大家都對這個審判很有信心, 我其實並無把握吳淑珍夫人一定會獲判無罪, 對於法院的公正性也有懷疑 (從我的綠眼看來它還是偏藍啊!) , 但是若結果是一審有罪, 除非我們能在法律體制內平反, 不然我會選擇接受, 決不會贊成以街頭抗爭方式來要求法官改變判決. 如果結果真是如此, 陳總統只好下台 (沒辦法, 他自己說的), 但夫人一定要繼續上訴啊!
Posted by: FAN | 十一月 17, 2006 at 08:05 上午
回應Fan所說的,看來有很多外國人對於去年連戰跑去中國這件事很不解。去年去UCSF面試,那邊的老闆問起這件事,說他非常驚訝,也說這就像美國的政治人物跑去古巴或伊朗一樣,在美國可是會被判叛國罪的......如果是這樣,台灣人的心胸真的是很寬大啊!
我們真的是從小被國民黨教育當一個中國人的。說北京話,讀中國史地,搞得現在自己的台語很爛不說,台灣本土史地又認識多少?好在在這種教育之下,如果靜下心用邏輯想一想,就知道有點不對勁,因此有台灣意識產生,讓人對台灣的前途多了一點點的信心。
Posted by: Euphtw | 十一月 17, 2006 at 08:55 上午
真正的價值應該是要謀求所有人的福利
一直喊台獨一直喊愛台灣真的就能讓台灣好嗎?
要仇視國民黨和大陸到什麼時候呢?
民進黨要利用這種仇視到什麼時候呢?
能為真正的 所有人的利益著想嗎?
一如統媒迷惑大眾
你們確定自己沒被綠色思維綁架嗎?
幾乎各行各業都說要去大陸才好賺
我們已站在同文化的前端了
難道不能先 "騙一下共匪" 撈錢先嗎?
事實上在清末 日治台商一直於兩岸頻繁往來
若從這角度看強留台灣才真是一種扭曲
台灣人赴大旅遊業的人次也相當驚人
我是認同台獨的
但是如果想高唱這種論調 "為台灣好" 個人認為是不可能的
民進黨若死守中國大陸威脅論終究只能徹底保留仇視國民黨和大陸的人
改革只是早晚的問題而已
Posted by: Peter | 十一月 23, 2006 at 05:14 上午
不要再"馬扁"了
騙台灣人還不夠? 還想騙中國人?
最後還不是自己騙自己
Posted by: 依最高道德標準行騙 | 十一月 23, 2006 at 06:51 上午
為什麼李登輝以及陳水扁上任之初都要講些關於兩岸的模糊定義?
為什麼蘇衝衝要靠攏中共?
因為我們不能騙自己
武力輸的時候
我們確實很可能被併吞
若以台灣最佳利益考量就是緩兵之計
在不要激怒對方的前提下爭取最大利益
以上是廢話
那為什麼陳水扁要廢統激怒中共?
他突然想到什麼驚人的創見來愛台灣了嗎?
是這樣吧: 他突然不為台灣好了 突然只為自己好了
為什麼突然不愛台灣?
我猜不是因為他的親戚或親信做了一卡車的怪事
以上仍是廢話
統媒一詞的由來!!
統媒如其表面意義所言即: 欺負台灣人專用媒體
但深層意義呢? 我認為是來自台灣人對 "中" 之仇視心態
也如同李登輝與施明德所言
陳水扁並未帶大家走出族群的仇恨
媒體都仇視, 輕視 "台灣人" 嗎?
為什麼民進黨當年能批得這麼過癮?
很簡單, 因為是國民黨執政
為什麼民進黨現在被批得這麼慘?
同理, 因為現在是民進黨執政
執政黨要做事 也因此才會被檢討
沒事做得當然就忙著批
這麼簡單的邏輯卻硬要扯出 "統媒" 一詞
那也難怪,
a. 許信良 施明德 林義雄都退黨
(寧可失去根源也要保住爛葉我真是搞不懂呢~~
b. 親綠學者批
c. 李登輝批
d. 兩立委辭職
....
不舉例了
總之都這樣了
你還能堅信不疑你沒被綠媒洗腦?
還能堅信欺騙自己的不是你自己?
你敢說從a~d......項
都是被 "統媒" 洗腦的嗎?
Posted by: Peter | 十一月 23, 2006 at 11:23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