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抱病搭車到中部第一大城Utrecht領台灣同學會的粽子,粽子雖然很好吃,可是花八歐車票錢去領一顆二點五歐的粽子好像有點不合成本效益,哈哈。
後來逛街時還買了一包跟臉一樣大的中薯,加超多美乃滋,好爽,在荷蘭生活要求真的會降低,還好我就快要回台灣享福了,重新恢復我的美食高品味。烏特列支的人口還真的比萊登多很多(不過我想還是沒有板橋多),害我逛街時有很大的壓迫感,我慘了,回台北生活可能會瘋掉,我現在住的公寓前面的幹道,每天通過的車根本連一百台都不到。
台灣學生的勢力真的比我想像中大很多,你看印尼兩億人口,印尼因為被荷蘭民過,留學生有獎學金,在這裡還是不到台灣學生的人數(更不用說日本韓國其他亞洲國家了,至少我在的leiden,台灣學生還是比較多),由此可知真的不用妄自菲薄。
這張照糊的相片還頗有荷蘭味,運河與腳踏車,烏特列支現在正舉辦的國際動畫展,所播放的廣告片便是以腳踏車為主角,腳踏車在荷蘭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大概可以列入紅毛人定律第一條了吧。
很棒的街景照片。
荷蘭薯條的吃法真特別。住過歐洲的老妹說配美乃滋的吃法好像是比利時人發明的。
荷蘭人在安平也有一個小稜堡叫Utrech,據說是在目前的公墓的位置,一直想去看其遺蹟,還沒去找過。
Posted by: judie35 | 十一月 05, 2006 at 10:57 下午
謝謝Judie的稱讚。
薯條沾美乃滋名列R選荷蘭十大美食之一,由此可知,紅毛人食物文化之貧乏,哈哈~
我也聽說是比利時人的發明,可能是因為比利時北部跟紅毛人系出同宗都是Flemish吧。雖然很肥,不過溫溫香香的美乃滋跟熱熱的薯條在冷天下吃起來很搭配哪。
安平也有Utrecht嗎?改天一起去找吧,嘿。
Posted by: Rebecca | 十一月 06, 2006 at 05:02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