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荷蘭的生活無聊。(或是被隔壁的熱門音樂吵到睡不著時)
有事沒事就會亂想。荷蘭人到底是怎樣一個民族呢?
這個國家有時候會讓我很困惑,譬如說,他們可一面在鹿特丹生產荷蘭已經禁用的DDT外銷到非洲,一方面又捐大筆援助到非洲救難。
或者是資訊科技一方面可以發達到在花卉產業運用的淋漓盡致,一方面移民局卻能製作一張居留證耗時半年還錯誤百出。
真的很另人困惑。
最近終於歸納出一個小心得。
就是~這就是典型的“商人性格“。
商人性格就是一、不得罪人。二、採行中庸之道(不出風頭),以賺錢優先。三、必要時忍氣吞聲也無妨。
總而言之就是很鄉愿。
所以荷蘭人一方面可以對英、美、德國人低聲下氣(本人親身經驗),一方面又可以用力踐踏比利時跟廬森堡這些小國,還毫不容情的加以嘲笑。
像移民局局長Rita Verdonk這種鋒頭太健的人物,即使民調很高,後來還是落選了,因為搞得太大會影響國際名聲,對做生意有不好的影響。
真的很淋漓盡致。
其實我覺得台灣人在許多方面跟荷蘭人個性很相像,畢竟我們也是以貿易立國,不過台灣人比較自卑一點,對外國人(外勞除外)都很友善,可能是被殖民已久的關係,不過台灣人一向很熱情啦,最近出爐的觀光問卷調查報告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荷蘭人表現的機車性格就比較內斂,不像美國人,就會顯現一副:我就是機車啊~不然你要怎樣?
老實說,我還比較喜歡後者,或許是我的個性比較直來直往之故,總之,有話就說出來,吞吞吐吐是要怎樣?
我是不是很無聊啊?就只是亂想一通罷了。
原來荷蘭人是這樣的啊
Posted by: 半個麵包 | 6 月 12, 2006 at 08:37 下午
麵包,
我自己亂說的啦,或許有人不同意啊,呵呵。
Posted by: Rebecca | 6 月 14, 2006 at 06: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