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Ian在MSN打屁的內容,難得這麼具教育意義,所以po出來分享一下,錯字更正過了,可惜MSN特有的表情符號放不上來...
ian說: 在忙嗎??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_^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還好
ian說: 你知道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嗎??
ian說: 有看過裡面的內容嗎??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沒有
ian 說: 你知道這個條例有多扯嗎??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_*??
ian 說: 本來也不知道!!剛好跟我同事聊到才知道!!!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你們的談話還真深入啊
ian說: 太恐怖的條款!!重點是還被通過!!!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對啊
ian說: 法案條文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不過恐怖在哪裡
ian說: 你看一下就知道!!!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現在不是還在申請釋憲
ian說: 恐怖的是!!這個委員會沒有人可以管!!!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看起來好像是特務機關
ian說: 恩恩!!但是還沒釋憲完成前都必須去做!!
ian說: 而且!!
第十六條 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應由總統任命者,總統應於期限內任命;逾期未任命,視為自動生效。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那不就什麼國家祕密都要給大嘴巴立委看
ian說: 就是不管總統公不公布都會自動生效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搞不好派的立委是中國特務勒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不過還是要各黨派推人啊 而且不推視為放棄 真誇張
ian說: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限制。受請求之機關、團體或人員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
這條更誇張!!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對啊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真是無限上綱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明顯違反人權
ian說: 而且!不能不說歐!!不然!!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六項規定者,處機關首長及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繼續違反者,得連續處罰之。
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絕本會或本會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並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十四條等相關規定追訴處罰。
本會或本會委員行使職權,認有必要時,得禁止被調查人或與其有關人員出境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奇怪 哪有不經總統公佈的法律哩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誰罰啊 特調小組嗎
ian說: 另外這條也很誇張!!
本會所需經費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項下支應,行政院不得拒絕。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特調小組怎麼有法官的權力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乾脆順便出國查案兼玩耍好了
ian說: 錯!!是比法官更有權力!!!
ian說:第 四 條 本會及本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對全國人民負責,不受其他機關之指揮監督,亦不受任何干涉。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奇怪 判刑怎能給法官以外的人執行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對全國人民負責是屁話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又不能罷免他們
ian說: 看到沒有!!不用受所有人干涉
ian說: 所以看完根本是太上皇法案.......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真誇張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新聞都沒有講法條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不知道這麼糟糕
ian說: 另外第十一條~十四條更誇張!說白話一點就是"我們要錢你只有給的份!!你沒有權力說不給而且我們不用負責可以查出來,只要報告就可以了,而且報告可以不公開"
ian說: 對ㄚ!!!害怕了吧!!!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來寫文章罵一下好了 真可惡
ian說: 要把條文列出來!!才會讓人知道這麼恐怖!!!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附連結就可以了
iian說: 而且為了讓它通過還把一堆已經消失很久的立委都變出現!!
ian說: 用很多利益交換!!
ian說: 真是............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對啊 而且很多還都有案在身
ian說: 真是罵他們"王八蛋"都算污辱"王八蛋"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O^王八蛋是烏龜的蛋還蠻美味的
ian說: @_@ 你吃過ㄚ??
Rebecca(秋天的氣息) 說: ^_^ 沒有 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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